1.有效数字 测得的数据不得超过其测量仪器的精密度。任何一个数据,只允许最后一位数为不定数。样本±s的有效数字一般以s的1/3定位数,例如(4 614.5±420.7)g,s的1/3达100多克,平均数波动在百位数,故应写(4.6±0.4)kg。又如(9.7±0.247)cm,s的1/3=0.08,达小数点后第2位,故应写(9.70±0.24)cm末尾数字,<5则舍,>5(含5,且其后跟有并非全部为0的数字时)则进;如恰等于5,则前一位数逢奇则进,逢偶(包括0)则舍。
.《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》稿约中新增加的内容[J].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,2003,2(2):104